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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调整部分中型厢式货车通行政策!今日起实施

来源:新聊城客户端  2024-02-02 08:43: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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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调整部分中型厢式货车通行政策的通告

  为服务保障城市货运配送发展,促进提高城市货运配送效率,根据公安部《关于进一步便利部分中型厢式货车在城市道路通行的通知》要求,结合聊城市现行货车通行管理政策,对我市城市部分中型厢式货车通行政策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整车长度不超过6米、宽度不超过2.2米、高度不超过2.8米的中型厢式货车享有轻型货车同等通行便利;对车辆外廓尺寸符合上述条件的新能源中型厢式货车原则上不限行,进入城市范围内禁限行区域及路段不再需要办理市区通行证。个别桥梁、高架道路因承载能力不足的除外。

  其他货运车辆进入城市禁限行区域,继续执行聊城市区道路禁限行相关规定。

  本通告自2024年2月1日起实施。

  特此通告

  聊城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

  2024年1月31日

编辑:李明
校对:苏永乐
审核:刘 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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