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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县多孩家庭购房可领3万元消费券

来源:聊城日报  2024-01-23 10:3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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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记者 张目伦 通讯员 李勇钊)1月22日,记者从冠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了解到,冠县住建、卫健、财政三部门日前联合发布《冠县多孩家庭购房消费券实施细则》,向在该县主城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二孩、三孩家庭,发放3万元/套的购房消费券。

  《冠县多孩家庭购房消费券实施细则》适用于具有冠县户籍的二孩、三孩家庭。二孩家庭为国家正式实施二孩政策(2016年1月1日)以后,同一对夫妇按照国家生育政策生育或合法收养二孩的家庭。三孩家庭为国家出台三孩政策(2021年5月31日)以后,同一对夫妇按照国家生育政策生育或合法收养三孩的家庭。具体以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出生医学证明、收养登记证及法院判决书等可以证明子女关系的材料为准。

  该政策自2023年12月20日起实施,至2024年12月31日结束(以合同网签备案为准)。冠县各乡镇(街道)和卫健部门负责多孩家庭婚育信息审核。冠县住建部门负责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合同备案,兑付购房消费券。冠县财政部门负责资金筹集,并及时拨付。

  具体操作流程为申请核准—购买房屋—资金兑付。申请人提出申请,由乡镇(街道)和县级卫健部门对多孩家庭婚育信息进行审核。申请人持审核后的申请表选购房屋、签订新建商品住房购房合同、网签备案后,由房企核销购房消费券。申请人携带申请表、备案合同到住建部门备案,住建部门汇总后向财政部门申请资金兑付。

  申请购房时,申请人需要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做出书面承诺,对经证实属于弄虚作假、虚报冒领的,取消消费券申请资格。购房人必须为申请人。购房消费券的使用期限为2个月(自领取之日开始计算),如2个月内未使用,消费券自动作废。消费券核销后,购房合同不得撤销或变更。

  一个家庭只能享受一次优惠政策。2016年1月1日“全面二孩”政策实施之前,根据当时生育政策合法生育二孩的家庭,可享受本优惠(需提供准生证)。

编辑:李明
校对:苏永乐
审核:刘 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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