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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发布】我市4县(区)纳入居民长期护理保险省级试点,筹资标准每人30元

来源:聊城日报  2023-10-25 16:1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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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月25日,在市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市医疗保障局党组书记、局长郑娟介绍,到2025年,我市将建立起覆盖全市的居民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建成筹资运行、待遇保障、服务供给和基金管理政策体系。

  长期护理保险分为职工长期护理保险和居民长期护理保险。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是形势所趋、群众所盼,可以有效应对人口老龄化。2015年,我市被确定为山东省第一批职工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城市。2017年4月,我市职工长期护理保险实现全覆盖,同时将失能人员的医疗护理费用、生活护理费用纳入保障范围。2022年3月,我市将因阿尔兹海默症、血管性痴呆等疾病重度失智的人员纳入保障范围。截至2023年9月,全市75.68万名职工参加长期护理保险,累计享受待遇2525人、1.1万人次,有效减轻了患者家庭在护理上、经济上、精神上的负担。

  为进一步健全长期护理保险制度体系,根据山东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居民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工作的意见》,我市在职工长期护理保险全面覆盖、取得成效、积累经验的基础上,探索建立居民长期护理保险制度。7月24日,省医保局、省财政厅下达批复,确定茌平区、莘县、东阿县、高唐县4个县(区)开展居民长期护理保险省级试点,惠及全市约40%的参保居民。按照“试点先行、分批推进”的思路,利用3年左右的时间,到2025年,建立覆盖全市的居民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建成筹资运行、待遇保障、服务供给和基金管理政策体系。

  郑娟介绍,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应参加居民长期护理保险。2023年四季度启动试点,试点期限至2024年底。试点期间,筹资标准暂定为每人30元,其中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承担20元、个人承担10元,试点期间个人缴费部分从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中划拨。试点结束后,由医保部门会同财政等相关部门,根据基金运行、经济社会发展等情况适时调整,并接受社会团体和个人的捐助。

  文/记者 张颖 图/马新涛

编辑:李太斗
校对:马晓红
审核:刘 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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