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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建立预付卡预收资金存管制度 相关商家要开立专用存管账户

来源:聊城晚报  2023-02-28 16:27: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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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记者 林晨)2月24日上午,记者从市人大常委会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聊城市单用途预付消费卡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23年5月1日起施行。《条例》规定,我市将建立预付卡预收资金存管制度,加大预收资金去向监管力度,减少预付式消费风险,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条例》规定,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纳入预收资金存管的经营者,应当在商业银行开立专用存管账户,按照国家规定的资金存管比例将预收资金存入专用存管账户,并按照国家规定的办法支取。行业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本行业、本领域经营者遵守预收资金存管规定的监督管理。

  “根据以往的相关纠纷案例看,有一些商家在前期过度使用预收资金,导致后期经营困难,甚至关门。建立此项监管制度的目的,就是要减少类似风险的发生。”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孟宪东解释道,加强资金监管的目的,不是为了增加商家负担,更不是压抑市场,而是在防范风险的基础上,提高商家的经营活力。为了激发商家接受监管的积极性,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会制作全市统一的预收资金存管标识,供发卡经营者在经营场所展示。“这样做的好处是,当消费者到经营场所消费时,看到有关政府部门颁发的标识,能够提振消费的信心。这其实是有利于提高商家经营效益的。”孟宪东说。

【编辑:任玉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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