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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市消费者协会发布三起“3·15”消费维权典型案例

来源:聊城晚报  2023-02-28 16:03: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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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记者 林金彦)2月23日,市消费者协会发布了三起“3·15”消费维权典型案例(第一期),涉及食品、住宿、电动车三个行业。

  案例一:2022年8月7日,消费者购买东阿天齐阿胶股份有限公司的鹿胶糕产品,花费42160元,但截至2022年8月15日,商家一直未发货,消费者联系商家退款未果,要求尽快退货退款。经执法人员调查,东阿天齐阿胶股份有限公司未接过投诉人订单,投诉人交易对象是一名江西的业务员,该业务员承认其所销售的鹿胶糕产品并不是天齐阿胶股份有限公司的货物,该业务员稍后向投诉人提供了另外一家公司的资质,经调查,鹿胶糕产品也不是该公司货物。后执法人员对消费者与江西业务员进行了调解,协助投诉人追回了货款。

  案例二:消费者反映其通过微信朋友圈发布的信息,订购民宿房一套,但在到达民宿地后,店方告知因为房间被其他顾客预订,无法入住,让其更换其他房源,消费者要求退款。经东昌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调查,发现该民宿房源同时也在美团平台上架销售,投诉人通过微信预订房间的同时,其他消费者通过美团平台下单。民宿经营方如果在电商平台违约,会受到平台的处罚。所以民宿方要求通过微信订房的消费者更换房源,并拒绝退款。经工作人员多次协调后,店方同意为投诉人退款。

  案例三:消费者于2022年9月购买一辆电动车,2022年11月电动车发生自燃现象,消费者要求厂家给予相应赔偿。经高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调查,消费者购买的电动车系在行驶过程中出现自燃,车辆部分组件烧毁,消费者已在医院检查治疗并无大碍。经过工作人员调解后,生产厂家最终与消费者达成一致,双方签订协议,生产厂家赔偿投诉人全新电动车一辆,另支付医药费两万元。

【编辑:任玉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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