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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交警“走街”整治交通顽疾

来源:聊城日报  2023-02-24 16:2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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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文/图 记者 赵艳君 张建国)2月20日傍晚,“走街”两小时返回交警执勤岗的几位民警,趁着晚高峰期到来之前,梳理了一下他们当日查处的、影响创城大局的交通违法行为——

  公共区域停放无牌电动自行车、骑乘电动车不佩戴头盔、未悬挂号牌电动车上路行驶、机动车乱停乱放,如此等等。

  当日,聊城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副支队长桑士才,带领直属一大队大队长杨正强、政委邢蕴红等,深入大楼中队辖区开展“走街”行动,“地毯式”摸排创城风险点,集中整治机动车乱停乱放、骑行电动自行车不戴头盔、电动自行车(共享单车)未悬挂号牌等交通违法乱象。

  交警为群众电动自行车上紧车牌

  “2月17日开始,城区交警全员上岗、全力以赴,正式开启‘走街’行动,对不文明交通行为进行劝导教育,同时对各种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打击,确保创城工作创出成果、创出亮点。”桑士才表示,接下来,聊城交警将继续严阵以待,积极开展道路交通秩序集中整治行动,有效提升城市道路交通管理水平,为我市争创全国文明城市贡献交警力量。

  针对辖区内商铺众多、涉管控风险点较多的情况,直属一大队大楼中队主动联系重点区域商户,逐人逐户走访,会同商铺、大型商超、小区物业、社区负责人等,建立多个“文明交通联防联控”微信群。“群内共享创城信息,曝光交通违法行为,同时还给网友提供法律法规方面的咨询,及时给他们答疑解惑。”大楼中队中队长赵鹏飞介绍。

  他同时呼吁市民遵守交通法规,配合交警部门管理,“共建城市文明交通,需要每一位聊城市民齐心协力,任何人都不能掉队。”

  在2月20日的“走街”行动中,交警一方面持续对行人随意横穿马路、过马路不走人行横道、闯红灯,电动车加装雨棚、遮阳伞,骑行人员打电话、超员载人、占用机动车道等不文明行为,进行劝导教育和交通法规宣传,引导市民遵守交通规则、安全出行。

  交警手写“暖心小字条”

  同时,“走街”交警对电动自行车、共享单车不规范悬挂号牌、号牌破损或污染等轻微违法行为,手写“暖心小字条”放置在电动车显眼位置,以示纠正和警告。

  “劝导不文明交通行为的同时,我们重点对机动车违停、非机动车未悬挂号牌、骑行电动车不佩戴头盔等违法行为进行处罚。即日起,交警部门将对无牌电动车、未正确悬挂号牌的电动车处以20元罚款,不符合挂牌条件的将被禁止上路行驶。”直属一大队大队长杨正强解释说。

  “为方便市民办理电动自行车挂牌业务,交警部门公布了主城区10余处电动自行车挂牌地点,市民可携带所有人身份证明、购车发票等证明,电动自行车产品合格证等相关材料,就近办理业务。”直属一大队政委邢蕴红提醒车主,购买车辆时购车发票应开具的内容包括:该车品牌型号、整车编码、车主姓名、身份证号码。如果开具的是电子发票,则需打印彩色或黑白纸质版,登记挂牌时,工作人员需将原始电子发票与纸质版进行核对。

编辑:任玉伟
审核:刘 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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