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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应垫尽垫” 垫付抢救费用3358万元

来源:聊城晚报  2023-01-30 14:3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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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记者 刘敏 通讯员 侯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是指依法筹集用于垫付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的社会专项基金。我市将“应垫尽垫”工作要求落到实处,截至2022年12月,累计垫付道路交通事故抢救费用3358万元,救助680余名交通事故受害人,为道路交通事故重伤员搭建起了“预担保、快抢救、预付费”的无差别急救绿色通道。

  聊城市财政局会同聊城银保监分局、市公安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农业农村局、市民政局联合转发《山东省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进一步优化救助基金筹集、使用和管理体制,提升救助覆盖面和便利度,提高救助基金使用效率,保障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切身利益。

  《实施细则》完善了基金管理体制。明确扶危救急、公开透明、便捷高效的救助基金管理基本原则,建立公安、财政等相关部门协同合作协调机制,研究解决救助基金管理重大事项,形成推动工作合力。新增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发挥其自身专业优势和渠道优势,具体负责救助基金运行管理,切实提高管理使用的效率。

  《实施细则》扩大了基金使用范围。增加被保险机动车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作为救助对象,并将垫付抢救费用时限由72小时延长至7日,让受伤群众能够得到充分救治。

  《实施细则》优化了基金管理流程。进一步压缩办理时间,救助申请审核时间由5天压缩到3天,审核通过后2个工作日内救助资金便划转至相应的医疗机构账户。支持建立信息系统,规范网上办事流程,设立热线电话,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能够及时受理、审核垫付申请。

【编辑:任玉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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