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报

您的位置:> > >

低速电动车违法上路,查你没商量!——低速电动车道路通行秩序整治行动现场直击

来源:聊城晚报  2022-07-12 17:11:02
A+A-
分享

  文/图 本报记者 赵艳君

  7月11日,张传玺和同事到岗时间比往常更早。7时许,他们已着装整齐开始路面执勤,对过往低速电动三轮、四轮车进行排查。

  张传玺是聊城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城区一大队大楼交通岗民警。他所在的交通岗位于柳园路与东昌路路口,是城区三处“低速电动车挂牌办证咨询点”之一。因此,他们一早到岗后,前来咨询的市民就络绎不绝。

  “我刚买了一辆电动三轮车,还没来得及挂牌,现在可以上路行驶吗?”

  “我的车子刚买了两个月,你帮我看看是否符合挂牌条件?”

  诸如此类的问题,现场办公的聊城市车管所民警,或给予回复,或审核车主提供的材料,随后给他们简要说明挂牌办证的流程及挂牌地点。

  当日,聊城公安交警全员上路,对低速电动车闯禁区、闯红灯、逆向行驶、乱停乱放、违法载人、无牌无证等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查处。同时,为方便群众了解相关政策,聊城公安交管部门还在柳园路与东昌路路口、花园路与兴华路路口、香江设立了三处“低速电动车挂牌办证咨询点”。

  截至当日中午12时,大楼交通岗民警、辅警共排查低速电动三轮、四轮车40余辆,对禁行区内首次违法上路的10余辆低速三轮、四轮车,喷涂“已第一次警告处罚”标识,还查处了10余起低速电动车无牌无证上路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

  “现场查处过程中,有些不符合挂牌政策的低速电动车,首次闯禁区上路,我们将给驾驶人开具警告单,并在车辆明显位置喷涂相关标识;对于符合挂牌政策却没有挂牌或者车辆已挂牌,但驾驶人不具备相应准驾车型驾驶资格的情形,交警部门依法给予处罚。”张传玺介绍说,在行动中,大楼交通岗每一位民警、辅警坚持严格执法、有情操作,7月11日上午,他们对20余起低速电动车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了警告或处罚,为30余名现场咨询的群众进行答疑解惑。

  对于低速电动车乱停乱放的行为,以哪种形式进行处罚,是否会扣留车辆?没有证照的车辆是否允许在禁行区域外行驶?如果有乱停乱放、逆行等违法行为,是否正常处罚?

  对于群众现场抛出的问题,执勤交警给予明确回复——

  依法登记的车辆在道路上乱停乱放的违法行为,聊城公安交管部门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聊城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无法登记挂牌的低速电动车禁止在禁行区域内行驶,也不允许在道路上乱停乱放,如在禁行区域内乱停乱放将按闯禁区、乱停乱放、无牌等违法行为合并查处;

  车辆必须在公安交管部门依法登记挂牌,驾驶人必须取得相应的准驾车型驾驶资格后,才能上路行驶。同时,对于乱停乱放、违法载人、逆行等交通违法行为,公安交管部门同样会依法进行处罚。

  聊城公安交警提醒市民,我市“建设路—辽河路以南、中华路以西、湖南路以北、站前街以东”区域内的道路(含以上道路)为低速电动车禁行道路,现正在实行禁行管控,请积极配合,自觉抵制驾乘并劝阻无牌电动三轮、四轮车违法上路行驶。

  同时,一定要摒弃观望、等待的思想,尽快处置手中不能挂牌的电动三轮、四轮车,更换安全合法的交通工具,办理登记挂牌手续、取得相应的驾驶证后,依法出行,遵规行驶。

【编辑:郭艳娜】
相关推荐


网友评论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版权声明 | 联系我们 | 跟帖评论自律管理承诺书

聊城新闻网 2006-2023 版权所有 聊城日报社/聊城市政府新闻办公室 联合主办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7120180030 鲁ICP备09083931号 鲁公网安备 37150202000134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115330086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鲁)字第720号
本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18663509259 举报邮箱:lcxw@ethelie.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