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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家“跑路” 消费者预付式消费维权难 聊城探索预付式消费地方立法

来源:聊城晚报  2022-07-07 10:4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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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张承斌 本报通讯员 孟宪斌

  随着经济发展,预付式消费的范围越来越广,涉及教育培训、生活服务、医疗服务、体育健身、文化娱乐等方面,对便利支付、促进消费、繁荣市场起到了积极作用。与此同时,因商家“跑路”而造成消费者权益受到损害的案例屡有发生。

  2021年,12345市民热线共接收到1518件预付式消费相关投诉,本报热线自去年9月份以来也接到多起此类线索。商家“跑路”后,消费者维权难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

  7月5日,记者从市人大常委会了解到,目前我市已经启动关于预付式消费方面的立法工作,以地方立法形式规范单用途预付消费卡的管理。对此,记者进行了详细了解。

  案例

  商家“跑路”频发 消费者维权难

  2021年9月,水城市民李茹(化名)向本报反映,2019年11月份,她在城区一家英语培训机构花费7300元为孩子办理了会员卡。2020年4月份,商家推出优惠活动,李茹又花费4380元购买了课程。然而,2021年9月3日,那家英语培训机构突然宣布停课,何时复课另行通知。“课不上了,钱也不给退,可把我们家长急坏了。”李茹说。记者了解到,共有130个家庭受到影响,每个家庭缴纳费用从1000多元到2万元不等。事情发生后,为维护自身权益,家长们选择了报警并向市场监管、劳动仲裁等部门反映问题,但都没有获得满意解决。

  无独有偶。今年5月8日,市民王女士向本报反映,2020年4月,她在古城区某摄影店充值1000元成为会员。今年4月,她进店消费时,发现这家摄影店已经关门了,里面的物品也都搬走了。采访中记者了解到,之所以出现这种情况,是因为公司原法人和现法人在店面转让时未做好订单的盘点交接。该摄影店“跑路”事件涉及消费者多达数百人,涉案金额较大。事发之后,消费者采取了报警、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向法院申请立案等维权措施,但问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消费者维权太难了!谁能帮帮我们呀?”面对采访,王女士无奈地感慨道。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类似上述“携资跑路”的案例屡有发生,而造成上述问题的主要原因是发卡主体无门槛、预收资金无监管、服务质量无保证等,特别是对小微商户缺乏相应的约束机制。从这个层面来说,我市亟须出台相关规范性法律文件,对预付式消费进行规范。

  对策

  我市启动预付式消费立法工作

  去年以来,市人大常委会到基层一线广泛开展调研,问计于民,了解预付式消费管理的堵点问题,积极探索开展《聊城市单用途预付消费卡管理条例(草案送审稿)》(以下简称送审稿)的地方立法工作,将群众意见建议通过法定程序融入地方性法规。截至7月5日,市人大常委会已经对送审稿完成一次审议,待山东省人大常委会通过后,即可公布实施。聊城市以地方立法形式规范单用途预付消费卡的管理,在全国设区的市尚属首例。

  送审稿从立法层面解决下列主要问题:一是发卡主体无门槛、发卡乱象等问题,为经营者发卡设置一定要求及明确禁止发卡主体的情形;二是消费者投诉无门、权益无法保障等问题,明确单用途预付消费卡的管理原则及各行政部门的职责划分;三是预收资金管理不善、携资跑路等严重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问题,明确设立预收资金存管制度、预付式消费协同服务平台建设制度。

  值得一提的是,送审稿将其规定的单用途预付消费卡定义为:经营者以预收资金方式面向消费者发行的,按照约定仅供消费者在经营者及其合作范围内,分次或者一次兑付商品或者服务的实体凭证和虚拟凭证。该定义的特点,一是对单用途预付消费卡的行业范围、经营者的组织形式不作限定,拓宽了监管覆盖面;二是突出了单用途预付消费卡的消费属性,据此以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作为立法依据。

【编辑:高长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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