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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打造“水城救助通”救助服务特色品牌

来源:聊城日报  2022-06-15 10:23: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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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记者 吕晓磊)6月10日,记者从市民政局获悉,今年1—5月份,我市为9类困难群众23.8万人,累计发放救助资金4.1989亿元,切实保障了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

  今年3月上旬,市民政局、市财政局联合印发《关于提高困难群众救助保障水平的通知》,自2022年1月1日起,将9类困难群众救助保障标准全部提高10%以上,明确了“9类困难群众”及其救助保障标准。

  “9类困难群众”,即城市低保对象、农村低保对象、城市特困人员、农村特困人员、困难残疾人、重度残疾人、机构养育孤儿、社会散居孤儿(含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受艾滋病影响儿童)、重点困境儿童。

  2022年聊城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分别提高到829元/月、648元/月;城乡特困人员生活补助标准分别提高到1242元/月、846元/月,城乡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标准分三档,自理标准提高到189元/月,半自理标准提高到313元/月,完全不能自理标准提高到626元/月;机构养育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提高到2130元/月,社会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受艾滋病影响儿童、重点困境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标准提高到1694元/月;一、二级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提高到170元/月,三、四级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提高到138元/月,同时提高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一级残疾人152元/月,二级残疾人132元/月。

  市民政局建立了救助资金发放“每月一调度”制度。每月25日开始,对各县(市、区)当月资金发放情况进行调度。1—5月份,全市共为23.8万名困难群众发放救助保障资金4.1989亿元。加强与乡村振兴、医保、卫健、残联等部门数据共享和信息比对,完善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截至5月底,我市城乡低保新增2650人,特困人员新增743人,开展临时救助1033人次。

  市民政局还将探索开展“物质+服务”社会救助新模式,全力打造“水城救助通”救助服务特色品牌,让符合政策的人群及早享受到政策红利。

【编辑:任玉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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