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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区发放消费券 消费者购车最高可享万元补贴

来源:聊城晚报  2022-05-31 11:4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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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记者 曹天伟)5月27日,开发区出台促进汽车消费的若干措施,在省、市财政补贴的基础上,再拿出部分资金,对群众购买汽车予以补贴。在开发区内购置车辆,最高可享受10000元补贴。

  5月下旬,我市启动促进汽车消费活动,对在聊城市购买新乘用汽车,并取得聊城市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个人消费者,发放消费券。在落实该项活动政策的基础上,开发区加大财政补贴力度,让消费者享受到更多实惠。

  对在开发区内购置新能源乘用车(二手车除外)并上牌的个人消费者,购置20万元(含)以上的,每辆车发放9000元消费券(其中,开发区财政为支持本次活动补贴3000元);购置10万元(含)至20万元(不含)的,每辆车发放8000元消费券(其中,开发区财政为支持本次活动补贴4000元);购置10万元以下的,每辆车发放3000元消费券。

  对在开发区内购置燃油乘用车(二手车除外)并上牌的个人消费者,购置20万元(含)以上的,每辆车发放8000元消费券(其中,开发区财政为支持本次活动补贴3000元);购置10万元(含)至20万元(不含)的,每辆车发放7000元消费券(其中,开发区财政为支持本次活动补贴4000元);购置10万元以下的,每辆车发放2000元消费券。

  此外,以报废旧车购置新车(二手车除外)的,在前两条补贴标准的基础上,每辆车发放的消费券金额增加1000元。

  本次活动期限为2022年5月22日至6月30日,以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开具时间为准。取得开发区区域内限额以上汽车销售企业开具发票,并于2022年8月31日前上牌的个人消费者可享受该政策。消费者通过手机下载云闪付App并登录,在首页进入“本地专区”,点击“政府消费券”,或通过云闪付App搜索“政府消费券”,进入小程序后,按要求注册认证并上传相关材料就可申领消费券。消费券在聊城市注册并在银联商务报名入驻的限额以上零售、餐饮等企业均可使用,其中,开发区补贴的消费券只能在开发区辖区限额以上的零售、住宿、餐饮等企业消费。

【编辑:郭艳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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