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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失业补助金发放延续至年底

来源:聊城日报  2022-05-16 11:5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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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吕晓磊 通讯员 许超)5月13日,记者从市人社局了解到,市人社局近日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失业补助金和临时生活补助经办工作的通知》,明确我市将继续落实失业保险扩围政策,向参保失业人员发放失业补助金,该政策将延续至今年12月31日。

按照相关政策规定,我市失业补助金的发放对象是2021年、2022年失业且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和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后仍处于失业状态的参保失业人员。其中,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是指参保缴费不足1年或参保缴费满1年但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按规定参保缴费但累计缴费不足1年的2021、2022年失业农民工,可申领临时生活补助。

我市失业补助金标准划分为参保缴费1年(含)以上、缴费不满1年两档标准。其中,参保缴费1年(含)以上,失业补助金标准为每人每月400元,参保缴费不满1年的,失业补助金标准为每人每月200元。临时生活补助标准参照参保地城市低保标准执行。失业补助金、临时生活补助的最长领取期限分别为6个月和3个月,每人只能申领享受一次,不能跨统筹地区、跨年度重复申领。

符合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可于今年底前通过“掌上12333”App、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微信或支付宝的“电子社保卡”小程序,进行线上申领,也可到最后一次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线下办理申领。

【编辑:宋春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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