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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付消费卡不能再任性了——聊城立法听证会见闻

来源:聊城日报  2022-02-22 18:0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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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本报记者 蒲二利

  经营者能不能发行预付卡?如何对其进行监管?

  2月17日上午,聊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七楼会议室里,来自社会各界的听证代表济济一堂,对此问题展开了热烈的讨论。当天,市市场监管局在这里举行《聊城市单用途预付消费卡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立法听证会。这是一个关乎广大群众切身利益的听证会,听证代表们精心准备了自己的发言,十分珍惜自己神圣的话语权。

  市市场监管局网络交易监督管理科科长冯保柱是此次听证会的听证陈述人,也是《聊城市单用途预付消费卡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的主要起草人之一,参与了征求意见稿的立法论证工作。在听证会上,他介绍,预付式消费作为一种新型的消费模式,涉及教育培训、美容美发、商业零售、住宿餐饮、体育健身、文化娱乐等方方面面,和百姓生活息息相关。单用途预付消费卡的使用,给消费者带来了便利,也促进了商家增收,但是,相关问题也随之而来。近年来,不少聊城消费者使用单用途预付消费卡时,遭遇商家携资跑路的现象。问题频发,预付式消费亟待规范,消费者急切呼吁出台相关规范性法律文件。在这种背景下,聊城市决定将单用途预付消费卡立法提上日程,并采取听证会的形式,最大程度地听取百姓最真实的声音。

  一位专家学者代表说:“针对《条例》中第十一条,预付卡的退卡情况,如果出现预付卡的余额不够单次消费的情况下,预付卡的销卡和退费如何处理?这个需要明确。”

  紧接着,一位消费者代表连发数条提问:“是否可以明确在几日内退卡?《条例》中针对商家‘拖延退回预收资金’的条款,建议进一步明确拖延的定义,何为拖延?经营者很多行为是可以不予行政处罚的,是否可以将他们的违法行为及信息共享到平台上?如果将公司的主要负责人、控股股东都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对消费者的保障是否更全面?年报信息一年申报一次,间隔周期是比较长的,企业的信用状况会发生变化。如果经营者的纳税出现异常,是否允许发行预付消费卡?”

  “培训机构学员感觉没有学到东西,要求退全款,这种情况怎么处理?办卡赠送的消费和服务怎么退费退卡?”一位行业代表陈述。

  听证会现场,代表们针对单用途预付消费卡的界定范围、涉及退卡的法律规定和风险警示制度的相关内容,展开了激烈讨论。无论是消费者,还是经营者,所有的观点都得到了充分的表达。

  听证会结束后,市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将听证代表的意见和建议进行了汇总,形成听证报告,作为审议条例的重要参考资料。随后,我市将进一步开展专家论证、部门(单位)座谈等相关工作,根据相关意见建议对法规草案进行修改完善,然后报省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

【编辑:庞玉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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