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牢记嘱托走在前 勇担使命开新局——深入学习贯彻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丨把握“三个聚焦”能动履职 全面服务保障乡村振兴

来源:聊城日报  2022-07-13 10:05: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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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贾富彬

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大任务。作为党领导下的法律监督机关,服务保障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是检察机关义不容辞的责任。2021年以来,聊城市人民检察院始终站稳人民立场,着眼群众需求,聚焦服务改善脱贫攻坚、“三农”建设、群众工作等方面能动履职,为优先发展农业农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不断提供优质法律服务和有力司法保障。

聚焦“生产发展”勇作为,农业“基本盘”进一步抓牢。保障粮食安全是服务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应对各类风险挑战的必然要求,在“保农资供应、护粮食安全”的田野上,检察机关大有可为。强力打击危害农业生产行为。开展服务乡村振兴、维护食药安全专项监督行动,2021年以来审查逮捕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相关案件8件9人,审查起诉22件45人。推动守住耕地红线,着力打击私自买卖耕地等犯罪活动,起诉非法占用农地案3件3人。能动履职保障农业生产安全。成立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强化、规范提前介入侦查工作。建立健全公益诉讼办案指挥平台,整合办案力量,探索公益诉讼一体化办案机制。充分发挥检察建议和诉前磋商作用,以“我管”促“都管”,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加强对牛羊肉等食品安全监管,守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及时更新司法理念,助力检察履职。出台《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依法服务和保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实施意见》,明确6方面27项内容,全面保障和服务民生。定期组织剖析最高检发布的“公益诉讼检察服务乡村振兴助力脱贫攻坚典型案例”等,推动指导性案例进课堂,加强“订单式”“办案+研究+培训”等定制化培训,为检察人员能动履职及时“充电”“打气”。

聚焦“生态优化”敢作为,农村“振兴路”进一步拓展。百姓冷暖是检察工作的“温度计”,人民期盼是检察事业的“信号灯”,要在服务保障中增强大局意识,增进同人民的感情。用心建设“富裕乡村”。拓宽互通互动渠道,选派117名“民情书记”下沉一线开展“三遍访”,征求意见、倾听民意,密切检民联系。聚焦精准脱贫,成立乡村振兴服务队,选派检察人员担任驻村第一书记。市人民检察院乡村振兴服务队帮助某乡镇企业销售12万元惠农产品,助力其解决滞销难题。1名同志连续四届任职第一书记,带动省级重点软弱涣散村、省级贫困村建成农村基层党建先进村和脱贫攻坚典型村,获评“省担当作为先进典型”。用心建设“平安乡村”。严惩影响农民群众安全感的犯罪,巩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果,对长期把持基层政权、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等犯罪进行重点打击。东昌府区人民检察院对长期阻挠城中村改造、多次敲诈建筑企业的王某某恶势力犯罪团伙从快惩处,阳谷县人民检察院对涉及127个农户、涉案金额715万元的刘某、郎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从严查办,均取得良好社会效果。深入开展打击涉农领域职务犯罪专项活动,严厉打击村“两委”换届选举中涉及贿选的犯罪17件21人。针对农村中小学生特别是留守儿童开展专题教育活动,联合成立未成年人法律服务站,护航乡村未来。用心建设“美丽乡村”。开展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等专项活动,立案139件、提起民事公益诉讼55件,督促清理河道14公里、清除固体废弃物430吨、恢复耕地190余亩。开展红色资源保护专项活动,对刘邓大军渡河指挥部旧址等全市300余处革命文物保护情况开展摸底调查,发出检察建议40份,有效保护了红色革命资源。

聚焦“生活改善”善作为,农民“获得感”进一步提升。乡村治理是国家治理的“最后一公里”,事关广大农民群众切身利益,检察机关作为参与治理的重要力量,必须主动靠上、全力投入。创新乡村振兴检察联络员制度。乡村振兴检察联络员制度是市人民检察院2022年创新建立的一项涉农检察制度。通过举办检察机关服务保障乡村振兴现场会、乡村振兴检察联络员聘任仪式,选任一批具有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身份的村党支部书记、乡村民营企业负责人、涉农企业家、农业农村专家担任乡村振兴检察联络员,建起检民“连心桥”,打通“最后一公里”,做到“精准服务、依法保障”,为打造乡村振兴聊城样板注入更多检察元素,相关工作经验被省人民检察院主要领导批示肯定、转发推广。发挥“白云热线”品牌作用。以全国十大杰出检察官白云的名字命名的“白云热线”开通19年来,始终坚持听民声、察民意、解民惑、排民忧,化解了大量矛盾纠纷,推动解决了一批民生民利问题,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被群众广泛誉为“连心线”“平安线”“和谐线”。市人民检察院借助“白云热线”品牌优势,主动拓展案源,切实维护农民工等弱势群体合法权益。2021年以来共起诉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4件4人,办理涉农民工支持起诉案件710件、帮助讨薪480余万元。打造“司法救助+乡村振兴”新模式。以建档立卡贫困户为重点,建立以支付救助金为主,心理疏导、社会帮扶等为辅的“1+N”救助模式,办理司法救助服务乡村振兴案件268件,发放救助金274.5万元。高唐县人民检察院办理的华某司法救助案入选最高检“服务脱贫攻坚战”优秀案例。“农家院里开听证”被评为省“政法为民办实事”优秀成果。

脚下沾有多少泥土,心中就沉淀多少真情。市人民检察院将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依法能动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如我在诉”的标准用情用力办好涉农案件,充分发挥好乡村振兴检察联络员制度效能,通过高质量检察履职,努力把法律要求的公平正义、检察机关追求的公平正义,转化为人民群众认可的公平正义,为建设“六个新聊城”、实现“六个新跃升”、全面推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提供更优检察产品,贡献更强检察力量。

编辑:任玉伟
审核:刘 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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