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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发布公告 暂停部分考场驾驶人考试业务

来源:聊城日报  2022-03-17 11:5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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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记者  王军豪)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3月17日,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发布公告,决定自即日起暂停主城区(东昌府区、开发区、高新区、度假区)机动车驾驶人所有科目考试业务,恢复正常考试日期将根据我市疫情防控情况另行公告。

  公告指出,对已经预约成功的,交警支队车管所将统一办理取消考试;已经预约考试,但未收到预约成功短信的考生,请登录山东省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或交管12123App自行取消考试预约;已经预约上科目二、科目三、科目三安全文明考试且半年之内到期的考生,可以按照约考日期和场次参加考试(开发区考场除外),但须携带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同时做好防护。以上考生应通过驾校将信息报给驾管科或者拨打驾管科电话咨询(驾管科业务大厅电话:0635-7185223)。

编辑:李太斗
审核:刘 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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