锐评
要闻
视听
图说
热线
部门
县域
数字报
看电视
听广播

您的位置:首页>部门 > 法治 >

“案子能调解成功,辛苦你们了” ——高唐县人民检察院落实“1+N”办案模式化解企业矛盾纠纷

来源:聊城晚报  2024-09-11 09:08:40
A+A-
分享

  本报通讯员 杨兆峰

  “在我们的不懈努力下,困扰一年多的‘烦心事’终于画上了圆满句号。”9月5日,回忆起前段时间办结的两个案件,高唐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马长英如释重负。

  马长英给双方企业一个“台阶”,当事人撤回起诉以及检察机关监督申请,双方达成和解。

  “上一场诉讼我败诉了,公司账户被冻结,连续失去了两个合同,造成了无法弥补的损失。”提起这段时间的遭遇,某汽车装饰有限公司负责人王运(化名)非常后悔。

  “上一场诉讼让我失去了一个诚信客户。”某电动车有限公司负责人李林(化名)懊悔地说。

  2023年8月,由于某汽车装饰有限公司和某电动车有限公司会计双双“失误”,导致某电动车有限公司向某汽车装饰有限公司多支付了近15万元,双方因此发生争执,某汽车装饰有限公司负责人王运声称“多支付的钱不返还”。

  一气之下,李林将某汽车装饰有限公司告上法庭,经过审理,王运败诉。王运申请再审,仍旧败诉。于是,今年6月底,他向高唐县人民检察院申请监督。

  在案件执行期间,王运以某电动车有限公司拖欠自己公司质保金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

  自“检察护企”专项行动开展以来,高唐县人民检察院按照涉企民事检察“1+N”办案模式审查案件,“1”指细心审查案卷材料和听取当事人诉求、争议焦点等常规化办案程序,“N”指依据案情开展实地走访调查、分析争议焦点、释法说理、公开听证、检察和解、案件回访、检察建议等。

  高唐县人民检察院受理该案件后,案件承办人马长英审查了申请材料,走访了两家公司,与王运、李林沟通后了解到,两家公司是多年的合作伙伴,当前合作中断,公司经营受到影响。

  “既然我公司胜诉,王运应该把钱还给我们。”李林说。“两家公司合作中断,李林应该把质保金还给我们。”王运说。

  双方互不让步,马长英没有放弃,而是向双方释法说理。“你的诉求是李林将质保金还给你公司,根据双方签订的协议,当前的质保期还没到,再等下去还需要时间。长期打官司,必然影响企业经营和声誉,现在你公司的账户被冻结,必然影响企业发展。尽早和解,对两家公司的发展都有利。”马长英联合法院主审法官李高升与王运进行沟通,帮他梳理分析案件情况,引导他理性对待。

  两天后,王运给马长英打电话,提出和解。

  “官司缠身,有没有影响企业经营和个人生活?王运公司的产品质量和企业信誉如何?过了质保期,能否按约定返还给王运质保金?”马长英与李林交谈时提出了一系列问题,让李林陷入沉思。

  为践行司法为民根本宗旨,用法用心用情办好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民生案件,确保让案件当事人满意,马长英邀请法院主审法官、县工商联、人民监督员、心理咨询师、具有企业管理经验的政协委员和服务乡村振兴检察联络员召开听证会,针对双方争议焦点和案件证据提出案件拟处理意见,并通过释法说理,从有利于企业发展、减少诉累、企业信誉的角度出发,引导双方做出理性选择。

  在听证会上,李林和王运达成和解协议,王运公司的产品在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由李林公司承担,王运公司不再索要质保金,再向李林公司返还多支付的钱款及案件诉讼费、执行费,并现场交付。

  法院遂解冻王运公司账户,王运向检察院提出撤回监督申请,同时向法院提出撤诉申请。至此,历时一年多的案件终于了结。

  “案子能调解成功,辛苦你们了。无官司一身轻,我们公司将把会计业务培训和财务监督列入企业规划,实行依法管理。”事后,李林说。

编辑:李明
审核:刘 飞
相关推荐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版权声明 | 联系我们 | 跟帖评论自律管理承诺书

聊城新闻网 2006-2023 版权所有 聊城市新闻传媒中心/聊城市政府新闻办公室 联合主办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37120180030 鲁ICP备09083931号 鲁公网安备 37150202000134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编号:115330086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鲁)字第720号
本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18663509259 举报邮箱:lcxw@ethelie.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