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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市第二批古城区精品文旅项目申报截止时间延长至12月31日

来源:聊城日报  2022-11-24 12:48: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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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记者 商景豪)11月23日,记者从聊城市文化和旅游局了解到,我市第二批古城区精品文旅项目申报截止时间延长至2022年12月31日。截至11月23日,古城区已有18家企业进行申报。本次申报活动旨在全面落实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整改任务,形成特色鲜明、业态多样、布局合理、管理规范的文旅业态,努力让古城“活起来、火起来”。

  根据《古城区精品文旅项目奖励办法(试行)》要求,古城区各文旅业态经营业主需满足以下申报条件:项目所用房屋必须为聊城水上古城内功能转化住宅和商业用房,房屋为个人所有或达成3年及以上租赁合同;房屋使用功能必须为餐饮、住宿、文化、娱乐、休闲、文创等商业运营,且非个人居住实际面积达到房屋总面积的80%(含)以上;项目经营主体应当依法取得工商营业执照,且实际使用古城房屋从事经营活动,约定年限不低于3年,已正常经营半年以上;各类经营手续齐全、基础设施完备、经营环境优美,满足所属行业的基本要求;已经正常经营半年以上,每年正常营业不低于300天,半年不低于150天,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明显;经营业态特色突出,有亮点或特色文化内涵;具备较强引流能力,有较高的美誉度和知名度,对古城经济发展具有推动作用。

  精品项目实行定期评审,前三期每半年评选1次,之后每年评选奖励1次,每期根据4类项目申报总数,按照不超过30%的比例评出精品项目若干名,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国际(内)知名连锁品牌、中华老字号进驻古城区,直接评为精品项目,并一次性给予20万元奖励。本次奖励对精品项目不重复奖励。

  符合申报条件的业主须在截止日期之前,携带《古城区精品文旅项目奖励申报表》、房屋产权证或租赁合同(不低于3年)原件及复印件、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及所属业态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至市文化和旅游局进行申报。聊城市文化和旅游局将组织相关单位对符合条件的古城精品文旅项目进行现场评审,及时将评审结果通过媒体予以公示。

【编辑:任玉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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